2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行政處罰公告顯示,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因信用卡授信管理不盡職被罰50萬元。該行林祥輝、林挺丞分別被警告。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分局于2022年2月15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防范信用卡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6〕84號)第一點,《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另外,中國銀行福州華林路支行因信用卡授信管理不盡職被罰50萬元。該行陳昭峰被警告。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分局于2022年2月18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防范信用卡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6〕84號)第一點,《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