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金融業監管持續加碼。
2月18日,深圳銀保監局一天之內公布七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涉及6家銀行及1位責任人,合計處罰金額590萬元。
多家國有大行深圳份行,包括交通銀行深圳分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等被罰,同時多家農商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也赫然在列。其中,最大的一筆行政處罰來自交通銀行深圳分行,達140萬元。
這些銀行受處罰理由比較集中,主要針對貸款這一銀行核心業務,受罰銀行的違法違規案事實是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等問題。
深圳銀保監連開7張罰單
劍指貸款業務違法違規
一天之內,深圳銀保監局開出7張罰單,劍指6家銀行和1位個人。
按照深圳銀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貸款資金被挪用等違法行為,被罰款14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交通銀行深圳分行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深圳銀保監局對其罰款140萬元。
深圳另一家國有大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同樣因為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受到處罰,被罰款50萬元。來自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的直接責任人張寶明被直接點名和警告。
郵儲銀行深圳分行同樣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被處以罰款40萬元。
此次受罰的,除國有大行外,還包括兩家股份制銀行——光大銀行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因貸款用途審查不嚴,貸款資金被挪用而被罰40萬元;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同樣因貸款用途審查不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款40萬元。
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被深圳銀保監罰款80萬元,金額在本輪處罰中處于第二大筆,處罰理由是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
此前,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曾對深圳農商行作出行政處罰,針對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要求審批、貸款“三查”不盡職等8項違法違規問題,罰款260萬元。
事實上,梳理農商行所涉及的違規行為不難發現,該類型銀行的違規主要圍繞著貸款業務,包括貸款“三查”、違規發放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這也與農商行當前主要收入來源仍是傳統貸款利息收入的業務特征相吻合。
銀行信貸監管持續加碼
貸款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2022年監管仍在不斷加大銀行業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作為銀行機構核心業務之一,貸款業務一直是監管重點。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2021年所有由廣東銀保監局及轄內銀保監分局、深圳銀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中,有122張罰單均涉及銀行機構在貸款等相關方面的違規行為,占全部罰單數的85%。
在這些罰單當中,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原則、經營性貸款及消費貸被挪用入房地產市場、并購貸款管理不到位等占據絕大部分;此外,還有多張罰單涉及貸款三查不到位、轉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擔抵押品評估費用的問題,暴露出部分銀行機構在貸款業務流程當中仍存在業務不規范的“頑疾”。
事實上,通過對大額處罰所涉及的銀行違規行為梳理發現,信貸業務一直是監管重點,且近年來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大。
近期,已有多地銀保監局開出了2022年“1號罰單”。開年首月,銀保監會及其分支機構合計開出了396張罰單,累計罰沒金額達2.04億元。與2021年同期相比,罰單數量和金額雖有所減少,但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信用卡違規行為依舊是“重災區”。
在396張罰單中,“涉貸”罰單達到278張,占比超過70%。違規行為包括違規發放貸款、信貸資金被挪用、貸款“三查”未盡職、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信貸管理不到位等。
百萬級罰單中“涉貸”罰單也頻頻出現。例如,1月4日,一股份制銀行新鄉分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被處以300萬元罰款;1月26日,一地方性農商行領4410萬元罰單,違規事由中就包括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流動性資金貸款被挪用、房地產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等。
在分析人士看來,從目前銀行業的業務結構看,未來信貸、信用卡等業務仍是監管的重點領域;從規范銀行金融業務發展的角度,未來銀行內部治理等方面也將是監管的重點領域。
展望2022年的監管處罰趨勢,銀保監會日前在2022年工作會議上表示,2022年要堅決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在金融領域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推動中小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多渠道補充資本金。
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筑牢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防火墻”,加強對股東的穿透式監管,嚴防銀行保險資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桿”。
完善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引導將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深入融合。推動中國金融人才庫發揮作用。強化金融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規則,嚴厲打擊“無照駕駛”行為。(記者 王建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