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聯消費金融”)因8項違法違規行為被銀保監會開具罰單,罰款290萬元。
罰單顯示,招聯消費金融違法違規行為包括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收取平臺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范,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
對此,招聯消費金融公開回復稱,相關事項源于2020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的消保檢查通報,公司高度重視監管意見,認真反思,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計劃和具體措施,并持續加強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長效機制。已按監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此次監管檢查指出的相關問題,反映出我司在初創期的發展過程中存在需要規范和提高的方面,”招聯消費金融表示,“我司將深刻汲取處罰教訓,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消保合規管理水平,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優質的消費金融服務。”
2020年10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以下簡稱“消保局”)也曾對招聯消費金融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進行通報。該通報顯示,招聯消費金融公司存在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對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消保局表示,招聯消費金融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益。并將嚴格依法依規對招聯消費金融公司進行處理。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引起警示,嚴格按照銀保監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融資收費新規”(銀保監發〔2020〕18號),在營銷宣傳、收費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對照檢視,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