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數則行政處罰公告顯示,重慶銀保監局開出四張罰單,重慶三峽銀行、民生銀行重慶分行、農業銀行重慶分行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合計被罰325萬。
具體而言,因信貸資金被挪用,重慶三峽銀行被罰款120萬元。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另一張罰單顯示,因違規轉讓不良資產,民生銀行重慶分行被罰款35萬元。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農業銀行重慶分行被罰款90萬元,該行違法違規事實有:1.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管理規定執行不到位;2.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盡職不足,信貸資金被挪用。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80萬元,該行違法違規事實有:1.信貸資金被挪用;2.個人經營性貸款未按規定受托支付。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于2022年1月25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