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中國銀保監會臨汾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臨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顯示,鄉寧農商銀行因行長代為履職超期;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未按照規定認定集團客戶,大額風險暴露指標突破監管要求;向借款人轉嫁經營成本;部分購買門面房貸款歸類不準確,臨汾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八十九條,責令鄉寧農商銀行改正,罰款110萬元;對趙新平罰款10萬元;對薛忠明罰款10萬元;對任建文罰款5萬元;責令鄉寧農商行對其余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處罰日期2022年1月10日。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寧波銀行申請元宇宙商標 是
微淼商學院:防詐騙,普及財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