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銀保監會官網消息,據莆田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莆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未按工程進度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管理未盡職,中國銀保監會莆田監管分局依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09年第2號)第七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的通知》(銀監發〔2009〕71號)第十五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1號)第九條、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合計罰款80萬元,處罰日期為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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