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成都銀行的可轉債發行獲得了證監會反饋。
在今年4月29日披露的預發行公告中,成都銀行確定發行可轉債規模不超過80億元。成都銀行表示,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的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來各項業務發展,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后按照相關件要求用于補充公司核心一級資本。
多項業務風險需做進一步解釋
在經營層面,本次反饋證監會重點提及了理財業務、同業業務、表外業務等風險,要求成都銀行就上述業務作出進一步解釋。
關于理財業務風險,證監會要求成都銀行(1)說明主要理財業務表內核算、表外核算的規模及占比情況,保本理財產品和非保本理財產品的金額、期限、產品結構,是否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查,是否存在資金池;(2)結合報告期內主要理財投資業務底層資產情況,說明底層資產運行出現重大不利、不及預期的情況及風險;(3)說明資管新規發布后理財業務的核查、產品報備情況,過渡期安排。
關于同業業務,證監會要求成都銀行(1)說明各類同業投資的構成、金額、比例及其變動情況、期限結構;投資對手方涉及風險銀行的,說明同業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及后續收回情況;(2)說明同業投資中是否存在“非標”產品及其風險狀況,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規定和要求。
關于表外業務,證監會要求成都銀行(1)說明各類表外業務的銷售方式、運作模式、收益情況、資產減值情況、杠桿情況、各自承擔的權利義務約定,結合投資標的資產質量及內控情況,說明表外業務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2)說明報告期內使用表內資產購買表外資產、將表內業務轉表外業務發生的時間、金額、交易內容、交易對手方,相關業務是否合規,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標受到關注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指出成都銀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較高,高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規定的集中度上限約8.63個百分點,個人住房貸款集中度也超過規定上限。
成都銀行應補充說明:(1)公司房地產貸款金額占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的房地產客戶情況,是否存在經營惡化、債務逾期等情況,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2)后續規范擬采取的具體措施,規范行為是否對公司后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證監會關注成都銀行房地產貸款業務亦有跡可循。根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城市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22.5%,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17.5%。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銀行兩項貸款占比分別約為29.44%、22.2%。
這已經是成都銀行通過半年努力遏制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結果。在銀保監會通知發放前,即2020年末,成都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分別約為34.64%、25.79%。
這個結果顯示集中度壓降略有成效,但實際情況并非壓降之功。因為成都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仍在穩定增長,房集中度的下降主要歸功于貸款規模的快速增長。半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共計762.71億元,較上年末增長4.45%,同比增長15.2%。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銀行貸款總額3436.24億元,及上年末增長21.38%。
截至2021年6月末,個人住房貸款仍是成都銀行全部貸款業務中占比最高的貸款。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銀保監會要求,成都銀行任重道遠。
壓降房地產貸款非一日之功,就目前來看,成都銀行房地產貸款規模仍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長,那么使得貸款規模增速高于房地產貸款增速將持續一段時間,直到符合監管要求。如此,成都銀行資本充足程度將接受一系列考驗。
截至2021年6月末,成都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8.23%,一級資本充足率9.42%,資本充足率12.67%。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處于接近監管紅線狀態,如果一直保持貸款高速擴張,該行風險加權資產勢必也會快速增加,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將承壓。
可轉債發行成功半年后,隨著債轉股的實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成都銀行資本充足壓力,但可轉債發行時間長、轉股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無法保障該行有序補充資本。如何補充資本將成為成都銀行下一階段面臨的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