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兩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廣西北部灣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以及廣西北部灣銀行南寧市東盟支行合計被罰100萬元,多名相關責任人被處分。
具體來看,廣西北部灣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被廣西銀保監局罰款40萬元;黃龍倩、鄧彩英、陸秋昀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廣西銀保監局給予黃龍倩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分別給予鄧彩英、陸秋昀警告。
另外,廣西北部灣銀行南寧市東盟支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關系人貸款管理不到位,被廣西銀保監局罰款60萬元;符征富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廣西銀保監局給予符征富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