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七臺河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七銀保監罰決字〔2021〕14號)顯示,七臺河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紅旗信用社違法發放貸款,七臺河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罰款30萬元,處罰日期為2021年9月6日。
據七銀保監罰決字〔2021〕15號顯示,萬希武對七臺河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紅旗信用社違法發放貸款負有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據七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顯示,高影彬對七臺河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紅旗信用社違法發放貸款負有責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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