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監管數據報送不準確;線上貸款開展不審慎,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能力不匹配;同業投資管理不審慎,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超借款人流動資金需求發放貸款,且形成風險;未按規定進行受托支付;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信貸資金直接流入限制性領域或轉為本行通知存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對其罰款人民幣210萬元。
根據資料顯示,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18日。注冊地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法定代表人為李光林。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外匯業務;外匯貸款;同業外匯拆借;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基金銷售。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42處分支機構。
8月6日,云南紅塔銀行披露半年報。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行資產總額為1345.32億元,負債總額為1229.35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115.97億元。2021年1-6月,該行實現營業收入9.24億元,同比下滑6%;凈利潤4.21億元,同比增長11.2%。
資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行合并口徑下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4.45%,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4.48%,資本充足率為17.40%,滿足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