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南平監管分局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中國農業銀行邵武市支行因違法違規遭到處罰的信息。
根據公告,中國農業銀行邵武市支行因違規為未封頂樓盤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歸集員工(或其配偶)信貸資金用于購買賬戶貴金屬,并將部分信貸資金挪用于證券交易等違規行為,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令〔2010〕2號)第二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第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南平監管分局對農行邵武支行予以150萬元罰款;對葉寅予以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林志明予以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對吳國樹予以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對黃超予以警告;對潘志生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