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公示了一張建設銀行的大額罰單,建行湖州分行被罰超250萬,多名支行行長、副行長被予以警告。
罰單顯示,建設銀行湖州分行涉及5項違法違規事實,被湖州銀保監分局罰款人民幣255萬元。具體包括:一是固定資產貸款發放不審慎;二是部分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被挪用于置換股東土地出讓金;三是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四是銀行服務收費質價不符;五是以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
同時,湖州銀保監分局分別對建行湖州長興支行行長羅雅赟、建行湖州長興支行副行長許怡、建行湖州安吉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樓世杰、建行湖州南潯支行行長胡濤、建行湖州城中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施偉、建行湖州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冉隆前給予警告。
其中,羅雅赟、許怡、樓世杰、胡濤是上述行為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施偉是上述行為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胡濤也是上述行為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冉隆前是上述行為五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在5項案由中,關于房企開發貸被挪用于置換股東土地出讓金,某城商行分行工作人員曾向藍鯨財經表示:“房企在貸款前要寫明資金用途,這是基本要求,其實所有貸款都是這樣。房開貸用于購土地肯定是不對的。”其補充道:“該行房開貸被用于支付土地款,可能是沒有進行賬戶封閉管理,即專款專用,每筆錢出去銀行都要審核。”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并非建行今年第一次因房開貸被挪用而領罰。就在今年5月,建行杭州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房地產開發貸款用于置換前期股東支付的土地款”等6項案由被浙江銀保監局罰款245萬元。
除此以外,“以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也常常出現在銀行被罰的違法違規事實中。
上月,光大銀行昆明分行因“結構性存款不真實,通過設置‘假結構’違規吸收存款”等6項案由被云南銀保監局罰款385萬元。今年3月,瑞安農商銀行因“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等多項業務違規被溫州銀保監分局罰款185萬元。
而在今年5月份,中國銀行領到8761.355萬元天價罰單,在36項違法違規事實中,“以同業返存方式不當吸收存款”也赫然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