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公布的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陜西省分行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給予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51312.68元,并處296.5萬元罰款。其責任人艾神虹、陳浩、王江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給予警告,并各處5萬元罰款。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二)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虛假開戶申請資料欺騙中國人民銀行許可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二)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予以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開戶銀行。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
(四)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
(五)違反規定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辦理現金存入。
(六)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2020年3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確定了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重點舉報事項:
1.無證經營支付清算業務行為;
2.為賭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結算服務行為;
3.為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提供支付結算服務行為;
4.違反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行為;
5.違反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行為;
6.擾亂支付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
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參與偽卡欺詐等行為;
8.非法改裝、惡意篡改終端信息等行為。
6月21日,工商銀行發布關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務開展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聲明稱,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按照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工商銀行重申,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工商銀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聯交所同日掛牌上市。
2021年今年一季度,中國工商銀行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857.3億元,同比增長1.46%;實現營業收入2341.91億元,同比增長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