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鄭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鄭州農商行”)涉9項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74.4萬元,該行一副行長同樣被罰。
公開信息顯示,鄭州農商行成立于2019年10月21日,是由鄭州市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鄭州市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合并組建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鄭州農商行涉以下九項違法行為分別為:1.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2.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4.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5.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6.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規定;7.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8.對金融產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9.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管理規定。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于2021年5月6日對鄭州農商行處以警告,并罰款274.4萬元。
同時,時任鄭州農商行副行長王翔同樣受到處罰。處罰信息顯示,王翔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于2021年5月7日對其處以罰款4.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