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村鎮銀行并非“燙手山芋”,風險處置先從跨區經營入手。
1月4日,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江西銀保監局一紙批文顯示,同意萬年黃河村鎮銀行關于變更主發起行、股權變更等一系列請示。
批復顯示,江西銀保監局同意主發起行由寧夏中衛農商銀行變更為上饒銀行,上饒銀行的股東資格已獲核準。
完成定向募股后,上饒銀行將持有該行股份6245萬股,持股比例51%,獲得控股權。
同時,批復同意八家企業受讓寧夏中衛農商銀行持有的該行3060萬股股份。具體為江西萬年國有資源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萬年縣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萬年縣萬年港綜合碼頭有限公司、萬年縣公共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萬年縣神農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萬年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萬年縣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和萬年縣稻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分別持有540萬股、540萬股、540萬股、360萬股、300萬股、300萬股、300萬股、180萬股。
在萬年黃河村鎮銀行2017年的定向募股方案中,以上八家企業就曾受讓眾多個人股東手中的股權,除萬年縣公共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持股8%外,其余七家企業持股比例均為9%。在本次定向募股當中,八家企業又再次受讓寧夏中衛農商銀行的股份。
據了解,萬年黃河村鎮銀行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冊資本6000萬元,注冊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是由寧夏中衛農商銀行異地設立,持股比例為20%。
跨區經營無疑對銀行經營管理形成挑戰,農商行雖然在支農支小方面經營豐富,但是對異地設立的村鎮銀行實現全方位管控或許力不從心。這或許是萬年黃河村鎮銀行主發起行交更為上饒銀行的重要原因。
近年來,萬年黃河村鎮銀行罰單不斷,2017年曾因授信集中度違規超標受罰20萬元,2019年因違規發放借名貸款被處以罰款20萬元,責任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終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主發起行在促進村鎮銀行健康發展方面責任重大。早在2014年,銀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村鎮銀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強調規范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大股東職責。
“對經營管理不善、監管指標持續不達標的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應通過調整更換高管人員、實施股權重組等方式,及時有效化解風險。”《指導意見》中提到。
然而不同類型的主發起行,其管理模式、公司治理理念、經營策略及風險控制策略也有所不同。
近日中銀協發布的《中國村鎮銀行行業發展報告2019-2020》顯示,城商行的小微信貸理念、技術、模式和管理經驗能較好地傳遞給村鎮銀行;農商行較好地傳承了“農村” 基因,與村鎮銀行的定位較為契合,在文化、服務、產品方面和農村、農民更近、更接地氣,能幫助村鎮銀行找準差異化經營理念和特色化發展模式,引領村鎮銀行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查閱上饒銀行2019年年報發現,目前上饒銀行主發起設立廣豐廣信村鎮銀行和玉山三清山村鎮銀行,分別持股29.07%、32.08%。由此可見,萬年黃河村鎮銀行將是上饒銀行持股比例最多的一家村鎮銀行,理應對其傾注更多的資源和關注。
江西銀保監局對萬年黃河村鎮銀行提出要求,應加強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管理,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與內控機制,著力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和金融服務水平。
對于萬年黃河村鎮銀行來說,如何在“并軌”之后,摸索出一條可持續發展道路,終究還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