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銀保監局發布多條處罰通報,其中,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及其下屬支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個人經營貸款被挪用、流動資金貸款被違規挪用于房地產企業、部分流動資金貸款被違規挪用于支付土地競拍保證金、未落實授信審批條件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連收四張罰單,合計被河南銀保監局罰款180萬元。
豫銀保監罰決字〔2020〕24號處罰公開表顯示:因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個人經營貸款被挪用, 河南銀保監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十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豫銀保監罰決字〔2020〕25號處罰公開表顯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花園路支行因流動資金貸款被違規挪用于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 河南銀保監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第三條第(五)項,《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十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豫銀保監罰決字〔2020〕26號處罰公開表顯示:因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航空港區支行部分流動資金貸款被違規挪用于支付土地競拍保證金的行為違法違規,河南銀保監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第三條第(五)項,《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十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豫銀保監罰決字〔2020〕27號處罰公開表顯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象湖支行因未落實授信審批條件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河南銀保監局依據《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三十八條,《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二十條,《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河南銀保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