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行政處罰從央行中支行來襲,其中包含千萬級大額罰單。
9月11日,央行福州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興業銀行(601166,股吧)被給予警告處分,沒收違法所得1087.51萬元,并處1382.443萬元罰款,共罰沒2469.953萬元。興業銀行福州分行也被警告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4.38元,處50萬元罰款。
在當日公布的罰單中一共涉及5家銀行、1家保險公司和24名相關負責人。興業銀行成為罰款最大“貢獻者”的原因主要聚焦在違規支付領域,比如違規轉接清算服務、超范圍提供支付服務、違規進行銀行卡收單外包等被監管處以“五宗罪”。
原因有:1、為無證機構提供轉接清算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2、為支付機構超范圍(超業務、超地域)經營提供支付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3、違規連通上、下游支付機構,提供轉接清算服務,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4、違反銀行卡收單外包管理規定;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5項違規。
最后被沒收違法所得10875088.15元,并處13824431.23元罰款,合計罰沒超2460萬元。
此外,興業銀行多名高管同時被罰。
根據處罰信息顯示,陳云生(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銀行總部銀行卡與渠道部總經理助理)對上述1、4、5項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7萬元罰款;陳鼎東(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對上述全部5項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亦被處7萬元罰款。
在興業銀行總行層面受到處罰以外,央行福州中支也向興業銀行福州分行開出罰單,仍為支付領域的違規操作。
該分行因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并接收其發送的銀行卡交易信息,被沒收違法所得34.38元,并處50萬元罰款。鐘磊〔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企業金融總部現金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對該違規項目負有責任,被處5萬元罰款。
在銀行業整體降潤的背景下,興業銀行上半年業績可圈可點。截至6月末,該行總資產7.54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5.57%;上半年營業收入首次半年破千億,達1000.17億元,同比增長11.24%;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325.90億元,同比減少9.17%。
此外,其他被罰的銀行分別是中信銀行(601998,股吧)福州分行、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銀行(600036,股吧)福州分行、福建海峽銀行,違規重災區仍在違規開展代付業務、違規處理條碼支付業務行為、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外包管理規定的行為等方面。上述四家銀行共計被罰沒超過850萬元,同
時還有共18名責任人遭到處罰。
諸如,中信銀行福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140萬元罰款。福建海峽銀行因違反銀行卡收單外包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2項違規內容被沒收違法所得13949.02元,并處93萬元罰款。記者 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