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商丘銀保監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商銀保監罰決字〔2020〕2號),處罰通告顯示,平頂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因以貸轉存、項目資本金來源于貸款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0萬元。
商銀保監罰決字〔2020〕2號處罰通告顯示,因平頂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以貸轉存、項目資本金來源于貸款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違法違規事實,商丘銀保監分局依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完善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第四項、《國務院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第二條、《國務院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對其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河南銀保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