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認為,被告涉嫌故意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向怡盛在該銀行的戶口發放該2億港元的款項。
香港廉政公署11月5日發布消息稱,廉署決定起訴一家酒店的東主,罪名是涉嫌訛稱貸款會用于翻新有關酒店,向工商銀行香港子公司工銀亞洲詐騙三筆共2億元的貸款。
公告稱,劉希泳,現年59歲,案發時透過怡盛企業有限公司(怡盛)持有位于尖沙咀的君怡酒店,并負責營運該酒店。劉希泳于星期三(4日)被控三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將于周五(6日)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稱,早前接獲相關貪污投訴,調查后揭發上述涉嫌欺詐罪行。
公告提及,劉希泳涉嫌于2010年2月2日至4月14日期間,先后三次向工銀亞洲虛假表示,三筆分別為2000萬港元、8000萬港元及1億港元的款項,將會只用作翻新有關酒店,但該三筆款項實際上另有其他用途。廉署認為,被告涉嫌故意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向怡盛在該銀行的戶口發放該2億港元的款項。
公告同時提及,工銀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準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