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徹底清理重點隱患車輛,遏制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公安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部署,即日起至6月底,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重點隱患車輛集中清理行動。

此次行動,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上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對查處的違法車輛和駕駛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頂格處罰,并在媒體上曝光。請廣大車主和駕駛員朋友牢固樹立生命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積極配合參與公安部門開展集中清理專項行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登記后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不按期檢驗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將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處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報廢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申請注銷登記。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來源:駐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