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作者:任威 夏欣
永煤違規發債余波未了。繼海通證券及兩家銀行被啟動調查之后,監管再度出手。
近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再發公告稱,東?;鸸芾碛邢挢熑喂?以下簡稱“東海基金”)存在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對東?;痖_展自律調查。
有公募基金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東海基金可能是承接海通證券的通道業務,做的業務類型是結構化產品,東海基金自己包銷劣后端,現在結構化產品監管層嚴查,不允許市場上再有這樣的產品?!?/p>
所謂專戶機構化發債,業內俗稱“118工程”,發行人自籌資金通過資管產品對自發債券進行認購,再通過同業正回購交易獲得額外融資,最高可以騰挪1.8倍的融資。但去年監管層已叫停結構化發債。
2019年12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期發布《關于規范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發行人不得在發行環節直接或者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券。
上述《通知》規定:發行人不得在發行環節直接或者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券。債券發行的利率或者價格應當以詢價、協議定價等方式確定,發行人不得操縱發行定價、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今年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再度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業務規范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禁止債券結構化發行,要求發行人不得直接認購,或者實際由發行人出資,但通過關聯機構、資管產品等方式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應在《發行方案》中做出相關承諾并在《發行情況公告》中進行確認。承銷商、投資人等不得蓄意協助發行人進行“自融”。
記者多次致電東海基金核實相關事件,然而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一石激起千層浪,自永煤債券違約后,監管層開啟了系列調查。東?;鹪谶@個時間節點被自律調查也耐人尋味。
11月12日,交易商協會表示,關注到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繼2020年10月20日發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發生實質性違約。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協會將對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風險并充分披露、是否嚴格履行相關職責啟動自律調查。
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對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啟動自律調查。交易商協會稱,通過調查永煤控股獲取的線索結合市場交易信息,發現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存在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
記者注意到,在東?;鸸蓟甬a品中,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東海祥瑞持有的“18大同煤礦MTN006”和東海祥蘇持有的“20平煤化(疫情防控債)”,這兩只債券主承銷之一均有海通證券。
資料顯示,東?;?013年2月25日正式成立。由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鵬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蘇州市相城區江南化纖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截至三季度末,管理規模為18.1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