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彭博援引不愿具名人士消息稱,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已于上月通知前海部分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QDIE)試點機構,允許其在額度之內重新開始申報投資項目。
知情人士稱,其后至少兩年內監管層未審批放行QDIE機構的項目申請;本次監管層通知第二批33家機構重新開始申報QDIE項目,每家機構額度仍為3000萬美元。
知情人士不愿具名,因信息未公開。彭博于周二四次致電深圳外匯局,但未獲接聽。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1月20日在其官方微信平臺上發文提及的資本改革工作包括啟動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QDIE)創新試點2.0版本;該文未提供具體細節。
QDIE
中國于2014年底下發QDIE暫行辦法,并于2015年初啟動共8家QDIE機構試點; 當年底啟動了第二批共33家QDIE試點機構,并為每家機構發放3000萬美元額度。相對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QDIE投資范圍更廣,包括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債權、對沖基金以及不動產、實物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