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尖峰集團(600668)近日發布2021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80,503.81萬元,同比增長17.1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2,407.89萬元,同比增長58.12%。
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7,535.01萬元,截至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520,703.62萬元。
報告期內尖峰藥業現已形成抗生素類、心腦血管類、抗抑郁類、眼科類用藥等產品線,并向抗腫瘤藥物、嬰幼兒用藥方向發展。尖峰藥業及其子公司有20多項研發及一致性評價項目,分別處于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生產前研究或申報生產的各個階段,為公司醫藥板塊的持續發展提供了產品保障。報告期,尖峰藥業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中標第四批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
公告顯示,報告期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917.23萬元。董事長蔣曉萌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153.98萬元,董事兼總經理虞建紅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147.3萬元,財務負責人蘭小龍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68.08萬元,董事會秘書朱堅衛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68.08萬元。
公告披露顯示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公司2021年度擬進行現金分配,以2021年末股本344,083,828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元(含稅),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總額為172,041,914.00元(含稅)。2021年度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資料顯示,尖峰集團的主營業務仍以水泥和醫藥為主,以健康品、國際貿易、物流、電纜等業務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