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金溪縣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大事來抓,多層次、多方式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2012至2013年,該縣共建了796套廉租房;2014年,建成404套廉租房,60套公租房;2015年,將建775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住房262套、公共租賃住房200套,城市棚戶區改造313戶。總投入資金近1.5億元。
一、加強收入管理,確保財政資金統一歸籠。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和出售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收入全部上繳縣財政保障性住房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租金收入的使用按照政策規定專項用于廉租住房的維修改造和管理費用支出,出售收入用于支付項目建設資金。
二、嚴格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中省市縣下達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嚴格按照中標合同和工程進度撥付資金,對撥付至單位的項目資金要求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會計核算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廉租房租賃補貼資金由金溪縣財政局會同金溪縣住房保障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收入家庭進行審核,根據審定名單和年初預算安排,由金溪縣財政局直接將資金撥付至享受補貼戶存折,實行社會化發放。
三、實行專項管理、規范管理資金安全使用。分賬核算、封閉運行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江西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已使用的資金未出現將資金違規轉出戶外使用或將資金虛列、擠占、挪用等情況,沒有出現將專項資金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情況。杜絕資金在撥付、分配、管理、使用等環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確保專項資金高效使用,安全運行。
四、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高效運行。資金能否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直接關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效果,近日,金溪縣財政局與縣紀檢監察、審計局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近三年來保障性住房資金使用情況、工程質量管理情況、土地政策執行情況、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方面的管理、及社區調研等情況進行了全方位的監督檢查,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保障性住房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