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把加快旅游業投資和消費作為調結構、惠民生、穩增長的重要引擎,推動全域旅游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和放大效應,吸引各類社會資本投資梅州實體經濟產業項目建設,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日前,梅州市財政局和市旅游局聯合制定了《關于扶持旅游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試行)》。
《實施細則》對市政府從2016年至2020年,每年將安排3000萬元用于發展旅游產業專項資金的用途作出了具體安排。部分資金用于加快旅游目的地建設、特色鄉村旅游和特色旅游小鎮發展、旅游品質提升;加強重點旅游企業、重點旅游項目、旅游新業態發展;特色旅游商品開發及促進能力建設提升等。
《實施細則》中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的扶持范圍有所擴大,扶持標準也有所提高。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縣)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0萬元;成功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被認定為梅州市特色旅游強鎮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0萬元;被認定為梅州市特色鄉村旅游示范村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5萬元;被評定為國家5A、4A、3A級旅游景區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對當年度完成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上繳稅收150萬元以上的旅游景區,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助,每個項目獲得的支持不超過上繳稅收的50%,支持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在國家、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旅游協會等部門主辦的旅游商品(紀念品)展評中獲獎的梅州特色旅游商品(紀念品),產品外包裝能體現梅州旅游品牌宣傳效應,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上交稅收達80萬元以上,且在同類別旅游商品中排名前10名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不超過10萬元;每年安排資金100萬元,用于旅游從業人員素質技能培訓和學習調研。
目前,我市已啟動全域旅游示范縣(區)創建工作,平遠、大埔、梅縣區、豐順被列入首批創建名單。豐順縣阝留隍鎮、梅縣區雁洋鎮和客天下旅游產業園也正在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