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舉債融資的“推進力”。積極制定償債計劃,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合理降低融資成本。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民間資本(尤其與政府合作的投資者)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舉債融資。
二是加強產業基金的“探索力”。推動政府產業基金與社會資本合資成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產業投資基金、資產重整基金等子基金。特別是發揮資產重整基金作用,收購處置我市銀行不良資產和涉保、涉貸企業資產,推進企業資產重組,逐步化解我市兩鏈風險。推進產業基金科學運作,爭取基金池規模增加到30億元,撬動社會資本100億元。加快搭建服務平臺,引進和培養基金管理人才,規范基金運作模式和操作規程,確保政府產業基金在市場化運作的基礎上更好發揮政策導向作用。
三是加強PPP模式的“運作力”。積極學習借鑒重慶PPP運作的成功經驗,對一些處于經營性和非經營性之間的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企業經營的項目,大力推行PPP模式。加快推進首批選定的十個適用PPP的項目落地,推動項目運作,真正讓民間資本向公共項目或國有企業經營的項目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