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切實保護、挖掘和傳承地名文化遺產,反映和宣傳傳統政治、經濟、文化、歷史、民俗發展史,省民政廳決定開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鎮、千年古村落”認定工作。目前,開封市已經啟動這項工作,申報日期為7月20日前。

此次認定工作,共包含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鎮、千年古村落兩個項目。在認定條件方面,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鎮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集鎮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達1000年(含)以上,且今為建制鎮;專名歷代傳承,沿用至今達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傳承價值,知名度高;地名實體文化內涵較豐富,獨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較好,傳統風貌尚存,名稱內涵豐富;歷史上為區域范圍內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或軍事重地。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獲得歷史文化名鎮、特色小鎮等稱號的,將予以優先申報認定。
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村落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村落形成至今達1000年(含)以上;地名沿用至今達1000年(含)以上,文化內涵豐富,有重要傳承價值,知名度高;傳統聚落形態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基礎上,獲得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等稱號的,將予以優先申報認定。
此次認定申報程序包括普查登記、調研考察、審核報送和認定發布四個環節。開封市各縣區要在6月底前完成普查登記工作,7月底前完成調研考察工作;所有申報材料及佐證材料務必7月20日前報送完畢。
經認定為“河南省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鎮、千年古村落”的,將列入申報“中國地名文化遺產千年古鎮、千年古村落”備選名單。
來源:開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