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確保耕地占補平衡數量和質量雙平衡,保證我市項目建設占用耕地合理需求,日前,泉州市印發通知,下達2022年補充耕地任務3400畝。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統籌利用各類資金,因地制宜實施土地整治、生態修復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過對區域內的田、水、路、林、村等進行統籌規劃、科學設計,增加優質耕地面積,提升原有耕地質量。鼓勵高標準農田建設結合實施土地平整,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非耕地地塊納入建設范圍,對區域內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并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等別。擬用于耕地占補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核實認定,確保補充耕地的真實性、準確性。
通知明確,對未完成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的地區,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外,暫停受理該地區項目使用有條件建設區和規劃局部修改申請。超額完成補充水田任務的,超額部分可用于沖抵旱地改水田提質改造任務。高標準農田建設中旱地改水田,參照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省級獎補標準執行。違法建設占用耕地的,追加相關地區下一年度相應補充耕地任務。
我市還額外下達各縣(市、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不計入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的附加指標23畝、水田面積12畝、糧食產能14328公斤,主要用于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及精準扶貧項目的占補平衡,由市級統一進行調劑,指標收益返還縣級。(記者_林銘珊 通訊員_蘇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