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在網約車平臺“嘀嗒出行”預約順風車后發生交通事故,乘客趙女士將駕駛人甄某、“嘀嗒出行”實際運營主體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保險公司中意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共計37078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淀法院網公布的信息顯示,原告趙女士訴稱,其于2018年12月1日傍晚,在“嘀嗒出行”預約了甄某駕駛的嘀嗒順風車,該車于18時15分由北向南行至海淀區蘇家坨通和路正林街路口時與正從西向東行駛的由案外人魏某駕駛的小轎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兩車乘客受傷。后經交警隊認定,駕駛人甄某對該事故負全部責任。
原告趙女士認為,其因乘坐“嘀嗒出行”順風車后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頸部、后背等多處創傷,后經多次住院治療,給趙女士身心造成了巨大傷害,影響了趙女士的正常生活。其后多次聯系駕駛人甄某、“嘀嗒出行”協商賠償事宜,但均未取得成功。
據悉,1月26日廣州白云警方接到一位姓馬的男士報警稱在人和鎮方華路被人持刀劃傷。隨后,警方立即前往現場處理。經了解,馬某在1月26日晚上6點10左右乘坐嘀嗒順風車去廣州白云機場,準備回家過年。
結果,在晚上7點10分左右的時候司機陳某要求加價100元,這個時候距離機場還有十幾分鐘的車程。馬某對加價這件事非常不情愿,打算還是通過平臺正常支付,所以應付司機說到了地方再說,陳某可能有所察覺直接在半路就停了車并把馬某的行李扔出了車外。馬某見此狀況下車與陳某發生了爭執,陳某隨后對馬某進行了毆打,之后還從車上拿出了一把40公分的刀具,將馬某的左手小拇指砍傷并揚言要砍死他。在馬某被砍傷后害怕往后跑的時候,陳某已經駕車離開了,當時馬某的手機、錢包、雙肩包都在車上,馬某之后向路人借的手機才得以報警。
1月29日,就“廣州乘客搭乘嘀嗒順風車被車主砍折手指”一事,嘀嗒出行發布說明稱,嚴厲譴責涉事車主暴力行為,對乘客不幸遭遇深表關切,將妥善處理好后續事宜。聲明中還稱,涉事車主經過平臺審核認證,接單前經過人臉識別,嘀嗒已永久封禁該司機賬號。
有學者認為,嘀嗒順風車事件是個警醒,該擔責的不能甩鍋、該受罰的不能卸責。有車可乘、有路可走,讓順風車市場良性運轉起來,那些安全有憂、技術寡淡的平臺,自然會在乘客用腳投票的選擇中被淘汰,而正態健康的順風車市場秩序,自然亦會因市場的力量而重構起來。總之,嘀嗒出事,責任不能輕描淡寫,而順風車重出江湖,不能因此而停下歷史性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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