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加快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 促進北方采暖地區燃煤減量替代的通知》,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方針,統籌運用相關政策,支持和規范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提升居民供暖清潔化水平,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通知》明確,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等北方采暖地區為重點,到2020年,淺層地熱能在供熱(冷)領域得到有效應用,應用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在替代民用散煤供熱(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區域供熱(冷)用能結構得到優化,相關政策機制和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淺層地熱能利用技術開發、咨詢評價、關鍵設備制造、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等產業體系進一步健全。
所謂淺層地熱能(亦稱地溫能),是指自然界江、河、湖、海等地表水源、污水(再生水)源及地表以下200米以內、溫度低于25攝氏度的巖土體和地下水中的低品位熱能,可經熱泵系統采集提取后用于建筑供熱(冷)?!锻ㄖ分赋觯跍\層地熱能開發利用中應堅持因地制宜、安全穩定、環境友好、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等原則。
《通知》要求,相關地區各級發展改革、運行、國土、環保、住建、水利、能源、節能等相關部門要把淺層地熱能利用作為燃煤減量替代、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全城鄉能源基礎設施、推進供熱(冷)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大力推動本地區實施淺層地熱能利用工程,促進煤炭減量替代,改善環境質量。
《通知》提出,鼓勵相關地區創新投融資模式、供熱體制和供熱運營模式,進一步放開城鎮供暖行業的市場準入,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積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淺層地熱能開發。鼓勵投資主體發行綠色債券實施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鼓勵金融機構、融資租賃企業創新金融產品和融資模式支持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經濟日報北京1月8日訊 記者熊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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