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盤后,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公告稱,上海富翊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ST富翊”)因存在多項違規事實,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ST富翊及其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翟峻逸給予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對ST富翊控股股東上海譽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譽豐實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根據公告,ST富翊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1.資金占用事項未及時披露。2015年度、2016年上半年度,ST富翊控股股東譽豐實業通過直接轉賬方式占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分別為1.21億元、8333.49萬元,期末余額為零。ST富翊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5年度,ST富翊關聯方上海起美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起美經貿”)通過直接轉賬方式占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1.06億元,截至2016年6月末,占用余額為8977.48萬元,至今尚未歸還。ST富翊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披露。2015年及2016年,ST富翊為譽豐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翟峻逸及其他關聯方提供14筆擔保,金額合計2.16億元。ST富翊未就上述對外擔保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亦未補充履行內部決策程序。
3.重大訴訟未及時披露。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ST富翊涉及12筆涉案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重大訴訟及仲裁,金額合計2.85億元。ST富翊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股權質押、司法凍結未及時披露。2015年7月29日、2015年10月16日,譽豐實業將其所持有的ST富翊400萬股、1400萬股股票分別質押給徐余松、上海浦東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東擔保”),質押比例分別為公司總股本的13.02%、45.59%;2015年10月21日,翟峻逸將持有的ST富翊180萬股股票質押給浦東擔保,質押比例為公司總股本的 5.86%。ST富翊未就上述股權質押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16年8月22日,安徽省廬江縣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凍結翟峻逸、譽豐實業所持有的公司1980萬股股權,凍結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的 64.47%。ST富翊未就上述股權司法凍結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董監高變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未及時披露。2016年8月,ST富翊財務總監仲召玉、監事胡志祥離職,ST富翊未就董監高變動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ST富翊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翟峻逸、董事顧偉君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但ST富翊未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提前使用募集資金。2015年4月23日、6月25日,ST富翊分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2015年第一次、第二次股票發行議案,分別募集資金1000萬元、6097萬元。在全國股轉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函之前,ST富翊募集資金賬戶余額均小于定增募集資金總額,即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違規行為。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全國股轉公司決定給予ST富翊、翟峻逸公開譴責的處分,并將計入誠信檔案,對譽豐實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ST富翊2014年12月31日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精裝修房室內裝飾裝修木制品分項工程,屬于基礎層企業,2017年上半年營收為0,去年同期為2779.54萬元,凈利潤虧損547.24萬元,去年同期虧損211.93萬元,公司股票簡稱自2017年7月4日起由“富翊裝飾”變更為“ST富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