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營業稅告別歷史舞臺,實現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全面覆蓋;資源稅立法啟動,從價計征改革全面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擴至9個省區市;《環保稅法》已通過并頒布,將于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展望2018年,專家預計,增值稅、所得稅等稅種有望成為稅改重點。同時,減稅降費空間依然較大。
財稅體制改革
取得重大進展
2017年1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此,在我國實施了60多年的營業稅正式成為歷史,增值稅時代已經到來。
“全面推行營改增至今,稅制過渡平穩,政策落實,減稅面擴大、減稅額增多、減稅率提高,改革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流轉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12月13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營改增不僅降低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而且鼓勵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了產業轉型升級,助推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穩增長、增活力和推動區域經濟轉型發展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營改增試點實施以來已累計減稅1.7萬億元。特別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截至2017年9月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累計減稅10639億元,其中,今年1月份至9月份減稅5750億元,實現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不過,作為對現代化經濟體系有廣泛和深遠影響的我國第一大主體稅種,增值稅還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未來可通過適當簡化增值稅稅率、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制定創新導向的優惠稅率政策等方面,切實降低微觀企業的稅負,激發市場活力。”萬博研究院新供給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哲12月13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下一步可能將適用于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的一系列規定與適用于貨物銷售的增值稅暫行條例予以整合規范,形成統一適用于所有納稅人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現兩套稅收政策文件的并軌,為增值稅立法作鋪墊。”胡根榮說。
胡根榮表示,增值稅立法是構建稅收法律制度體系的重中之重,也是深化增值稅稅制改革的過程,需要充分遵循中性、公平和效率原則,將征稅范圍、稅基、稅率、減免稅政策等稅收要素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在對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礎上,適時將其上升為法律,并且在立法過程中為繼續推進增值稅改革留有空間。
除了營改增,資源稅立法已經啟動。11月2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征求意見稿)》,提出資源稅一般實行從價計征。統一列明了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鹽4大類、146個稅目。這意味著資源稅改革主要成果的從價計征原則將以法律形式確立。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6年全年資源稅收入為951億元,而2017年前11個月資源稅收入1248億元,同比增長46.6%。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等9個省區市納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隨后,不少試點省份相繼出臺水資源稅本地化政策,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水資源稅改革穩步推進。
有專家認為,水資源稅也是地方稅,對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也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擴大水資源稅試點是為了更好發揮稅收調節作用,最終實現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開發利用的總目標。
“今后涉及資源使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事項都有可能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12月13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除礦產品和鹽外,下一步林木等自然資源也有可能納入征稅范疇,更遠打算垃圾處理也可能納入征稅范疇。
12月13日,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已經擴圍,木材、草場等資源稅開征也可能穩步推進。
2018年1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綠色稅法《環保稅法》將正式施行,屆時已實行近40年的排污費制度,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本次征稅主要針對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劉哲認為,費改稅短期將給部分排污性企業帶來成本和經營的壓力,影響部分行業短期供求關系。但從長期來看有利于推動企業從高污染、高耗能向高附加值、低耗能轉型升級,倒逼企業主動加強減排工作,加快行業的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