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東城工商分局連續下發三份處罰決定書,對鏈家三家門店在辦理工商注冊時提供虛假材料的違法行為,分別處以人民幣30萬元的罰款。
記者了解到,東城工商分局在檢查中發現,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東城六鋪炕分店、和平里中街三分店、左安門內大街店三家分店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過程中,提供了虛假材料。其中,六鋪炕分店與和平里中街三分店的公司住所與注冊時提交的房屋產權信息不符,左安門內大街店在注冊時提交的《建設項目合法性審查證明》為虛假證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上述三家門店在申請設立登記時的行為,屬于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違法行為。東城工商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三家門店分別做出罰款30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