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走紅毯,不配這身國旗裝。第70屆戛納國際電影節開幕,國際大腕明星亮相紅地毯,爭相斗艷。但這次人們發現,紅地毯上來了不少面孔陌生的中國人,一打聽,原來是一些不知名的網紅也來蹭紅毯了,有的竟然穿著國旗裝亮相。(2017年05月22日 來源:浙江日報)
“五星紅旗,你是我的驕傲,五星紅旗,我為你自豪”。革命先烈用鮮血染紅的國旗,是莊嚴神圣的,容不得任何人的一絲一毫玷污。香港那幾個侮辱國旗的跳梁小丑受到香港法律的制裁大快人心。
不過,穿國旗裝不能無限上綱。“網紅走紅毯,不配這身國旗裝。把莊嚴神圣的國旗都披著上陣了,真是臉皮有多厚。”在大肆聲討的鼓噪和一片罵聲中,卻時隱時現網絡暴力的可怕“群毆圖”,上綱上線的瘋狂攻擊性。這里,并沒有發現“穿國旗裝蹭紅毯的‘網紅’有侮辱國旗的蛛絲馬跡,既然如此,何用揮舞“法治伺候”的大棒呢。
穿國旗裝不能因人而異。前些年,有個明星穿國旗裝去臺灣領獎,并沒有見有人吭聲,就因為他是明星嗎,這一次網絡主播穿國旗裝,就必須“法治伺候”,再怎么也說不過去。討厭網紅是一回事,違法與否,罪與非罪又是另外一個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王道,區別對待,顯失公平。
在世界各國和中國許多城市的公共場所,時不時都能夠看到不少身穿“米字旗”、“星條旗”圖案T恤衫的小青年,也沒有見哪個“歪果仁”出面抗議。我們何必對自己人如此苛求呢。當然,至于靠敢搏底線出位、吸粉、撈錢甚至于直播“廁所”搞怪、直播“造人”的所謂網紅主播,突破法治與道德的底線,違法了自有相關部門依法查處。與國旗裝蹭紅毯是完全不同性質的兩碼事。不應該一邊講依法治國,一方面又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
(謝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