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新網報道,P2P平臺美貸網涉嫌非法集資案,5月4日在深圳羅湖區法院開庭審理。美貸網前法人代表沈威、財務總監王景兩名被告出庭受審。而美貸網創始人谷卓恒仍然在逃。而此前,已有兩位高管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各處罰金20萬元。
據多家香港媒體報道,沈威5月4日在庭上聲稱,與谷卓恒已于2012年協議離婚,與美貸網非法集資活動并無關系;王景在庭上表示,她只是普通財務人員,財務總監乃是虛銜,一切聽從谷卓恒指示。法院并未當庭宣判。
據媒體報道,沈威是谷卓恒的夫人,曾擔任美貸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7月,谷卓恒等人在羅湖區彭年廣場大廈44樓籌備成立深圳市鼎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美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并通過互聯網設立了“美貸網”、“信達財富”、“中融資本”等P2P融資平臺。上述三融資平臺通過互聯網進行公開宣傳,承諾年化10%至20%的利息回報吸收不特定人員的存款,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支付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所有投資者的投資款轉入深圳市鼎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沈威的私人銀行賬號。
2015年初,全國多地的數百名投資人齊聚深圳,向“美貸網”索要錢款,牽出“美貸網”實際控制人谷卓恒涉及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
此前檢方審查查明,美貸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終止提現,于2015年2月人去樓空。“美貸網”報案人數350人,“美貸網”累計充值金額9.6億元人民幣,未提現4.7億元;“中融資本”累計充值金額3.45億元,未提現0.8億元;“信達財富”累計充值金額11億元,未提現3.4億元。
警方立案調查后,多名涉案人員陸續被抓獲歸案,包括“美貸網”董事長助理王雪華、法定代表人郝建國、“美貸網”財務總監王雪以及沈威。
2016年,羅湖檢方經審查對“美貸網”董事長助理王雪華、法定代表人郝建國提起公訴,指控兩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羅湖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雪華作為涉案公司老板谷卓恒助理及行政經理,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涉案平臺的發標以及相關財務管理等經營管理工作,起主要作用,被告人郝建國擔任涉案的深圳鼎和資產公司、美貸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人員招聘、行政管理工作,還負責協助天津、浙江的相關涉案公司籌建,同樣起主要作用,二人均系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鑒于涉案資金巨大,并造成眾多投資人本金無法返還,一審判決王雪華、郝建國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兩人均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20萬元。
一審判決出爐后,兩人提起上訴,2016年9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裁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駁回兩人上訴,維持原判。
而美貸公司實際控制人谷卓恒,則被警方網上追逃。
平臺跑路后,有消息稱,美貸網的實際控制人谷卓恒被曝已經潛逃美國。據報道,內地出入境記錄顯示,谷卓恒2015年2月25日從內地出境后,再無入境記錄。有消息稱,他曾在香港生活一段時間,又頻繁往返泰國曼谷與香港之間,后來更逃往美國。
據報道,在此期間,谷卓恒在香港拋售股票套現,變現金額在600萬港元左右。有投資者認為,谷卓恒上述兩行為所涉資金,皆是由美貸平臺融資,實屬受害人投資資金。
據香港《星島日報》9日報道,公安部已將谷卓恒列入“天網行動”的搜捕名單,國際刑警組織已正式對谷卓恒發出紅色通緝令,在全球范圍內展開緝捕,其中包括香港。報道稱,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要求他國協助偵查犯罪時發放的最高級別緊急通緝令,有效期為5年,可續期,直至緝拿歸案為止。換言之,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的外國警方都有責任拘捕他,并引渡回中國。香港《大公報》稱,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曾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公布多名經濟犯罪及貪污案件逃犯,其中不少人已經歸案,相信谷卓恒亦難逃法網。
資料顯示,谷卓恒原名谷建紅,早在2007年時,其在北京涉嫌偽造貸款資料,向某國有銀行騙取1.198億元的貸款,并遭到銀行起訴。
而沈威同樣涉嫌一起深圳培訓學校跑路案件。據當時媒體公開報道,“2010年,沈威以幫助兒童家長打造網絡童星為名,以深圳市星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為殼,承諾家長可以為孩子打造一條耀眼星途,最多時收納了近90位學生,最終公司人去樓空,家長集體維權,并在當地派出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