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為“建議性”并不強制實施
據悉,此次標準只作建議性并不強制施行,由各家實際情況制定特色,而且這些項目由西安老字號和知名餐飲名店同盛祥、老孫家、春發生、天下第一面、西安飯莊等著名企業承擔制定任務。
有人擔憂如此一來,口味會不會沒了差異化,關于吃的樂趣就會減少?對此,春發生負責人徐翠說:“我們制定標準,同意規范針對的是風格和形態,并不是控制人的口感,是要通過老字號企業制定標準,保證特色,比如說,現在大家吃葫蘆頭泡饃,現在我們根據顧客口感,推出了番茄汁,主要是有些女士在點菜時,不喜歡肥腸多一些的。50%要傳承,50%還要創新。出臺規范,不僅有利于小吃制作工藝的傳承,對于消費者來說,今后也許隨意進到一家館子,遲到的都是老字號標準的泡饃了。”
西安市餐飲協會高衛平表示:“目前,西安特色小吃全國聞名,但在市場上發展滯后,沒有形成沙縣小吃、蘭州牛肉拉面那樣的整體品牌效應,我們此次制定這樣的標準是希望改變西安小吃過去一直靠大廚掌勺控質量的傳統,共同呵護西安小吃的名譽,用質量贏得市場,做大做強規?;?。
高衛平認為,從長遠發展來說,讓西安小吃要走出陜西走向全國乃至世界。在外地,西安的小吃銷售并沒有標準,顧客鑒定不足,并不知道所吃的是不是傳統工藝加工,能不能體現陜西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