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20斤黃金20年 以20年前價賠償
男子20斤黃金遭警方扣押20年 警方賠20年前價格財物收據(jù)顯示,馬哈比共50條金條被警方扣押,每條187克。
1996年2月,甘肅省居民馬哈比稱攜帶自產(chǎn)毛金410000克前往廣東加工,總加工出黃金金條50條,共計9350克,在返回甘肅途中,被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公安局以涉嫌走私黃金罪立案偵查,全部查扣。至今,20年來,馬哈比多次討要未果。
2015年11月,馬哈比向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今年2月28日,機場公安局出具行政賠償決定書,認定沒收黃金不符合法律,但黃金已被變賣,稱退回1996年沒收黃金的交售兌換款886124.75元。但馬哈比認為,黃金價格已上漲數(shù)倍,對該決定并不滿意,將進行復議。
馬哈比系甘肅省東鄉(xiāng)族自治縣人,20年前,他在當?shù)氐囊粋€金礦上開采黃金。他稱,當時開采出來的主要是沙金,“純度不夠,交給銀行不收,甘肅當?shù)貨]幾個人有提純技術(shù)。”1996年2月20日,他攜帶村內(nèi)自產(chǎn)的410000克毛金前往廣州托人加工,“數(shù)額很大,村里好幾戶的錢都在里面。”
他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返回甘肅途中,經(jīng)白云機場安檢時,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公安局將9350克黃金全部查扣,隨后被警方以涉嫌走私黃金罪立案偵查,后被收容審查數(shù)十天。此后家屬多方舉債,帶了10萬保釋金前往廣州,才將他取保候?qū)彛姘傅娜奎S金處于扣押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