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在賓館住宿的王某凌晨鉆窗進入該賓館的另一間房,欲強奸正在睡覺的一名17歲少女,后遭對方激烈反抗而未遂。然而受審時,王某稱其有精神病史,鉆窗只圖財不貪色。近日,通州法院以強奸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庭審中,王某辯稱其進入該女子的房間是盜竊財物,沒有強奸意圖。他還稱患有精神疾病。經司法機構鑒定,王某被診斷為無精神病,作案時系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面對該鑒定結論,王某又改口承認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鑒于其犯罪未遂且如實供述,可依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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