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0點16分,朝陽區(qū)團結湖北二條1號樓發(fā)生一起火災事故。大火從一樓外的雜物堆里燒起,并未造成人員傷亡。經(jīng)調查,本次火災屬人為縱火,縱火者為一名73歲的男性。
日前,北京青年報記者在事發(fā)現(xiàn)場看到,失火的是北二條1號樓東側一到三樓的房間,房間外墻皮被燒脫落,多臺空調外掛機燃燒后只剩下外殼。受損最嚴重的是一樓和二樓的陽臺,防盜網(wǎng)已被燒變形,窗戶蕩然無存。通過變形的防盜網(wǎng),還能看見一樓一間房子內墻上貼著紅色的“喜”字。
一樓外,一輛墨綠色轎車被燒嚴重。除了車的后備箱完好外,轎車其他的部分被燒褪色,引擎蓋被掀開,里面的座椅被燒毀。
住在同棟樓10層的武大爺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他躺在床上準備睡覺,剛下班回家的兒子突然跟他說樓下著火了,“我到窗外一看,路邊停了好幾輛消防車,我披上衣服就往下跑。”在樓下,他看到很多住戶都跑了出來,“火燒得挺大的,冒出的黑煙都到9層了。”
據(jù)出警的消防官兵介紹,大火是從樓外的雜物堆里先著起來的,主要燃燒位置是一樓的陽臺,由于陽臺堆著的雜物較多,被火星引燃。而二樓一個陽臺屋子堆放了大量的酒,所以火勢較大。
武大爺稱,著火之前,一樓外的空地上堆著床墊、木頭家具等廢舊物品,“那里經(jīng)常堆著東西,沒人清理。”
2月23日下午,朝陽公安分局的民警在著火樓旁的一棟居民樓里,找到了縱火嫌疑人許某。許某今年73歲,在他家中,民警找到了他縱火的工具:一個存放汽油的瓶子和一個打火機。
根據(jù)小區(qū)監(jiān)控視頻顯示,23日0點以后,許某出現(xiàn)在1號樓東側,他手里拿著一張報紙,走向一樓外的角落,不一會兒離開。10分鐘后,他再次進入小區(qū),轉悠了幾圈后,他走到一樓角落,將一堆東西點燃。剛點燃時火并不大,但不久后,許某將一瓶液體狀的東西往上一倒,火苗突然一下變大,他隨即從樓外的小鐵門離開。
據(jù)許某交代,他對小區(qū)的亂停車現(xiàn)象十分不滿,早就有點火的計劃。而之所以點燃雜物,是因為他將雜物點著以后,前來救火的消防車進不了小區(qū),就會找到亂停車的人,“他下次就不敢了。” 目前,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團結湖街道宣傳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許某所說的情況,只是許某的一面之詞,以公安部門最終核定的消息為準。
火災發(fā)生后,街道將受災的6戶居民臨時安置到附近酒店。待案件調查完成后,街道將協(xié)調受損房屋修繕工作。文并攝/本報記者 黃筱菁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