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技師不愿提供性服務,男子與足浴店經理撕扯在一起,并叫人持一把自制氣手槍威脅毆打經理。近日,該男子和同伙均因尋釁滋事罪獲刑。
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指控,2015年6月21日凌晨2時,王某來到雁塔區某足浴店按摩,在按摩過程中,王某要求女技師提供性服務,遭到拒絕,因此與足浴店經理楊某發生糾紛并互相撕扯。隨后,王某打電話叫來王某某。在足浴店門口,王某某持一把金屬槍形物威脅恐嚇楊某,并與王某一起毆打楊某,后二人逃離現場。
同年7月8日,王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日,警方根據王某某的供述將王某抓獲,同年11月兩人被提起公訴。經司法鑒定,王某某所持的槍形物為自制氣手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王某某持兇器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系共同犯罪。近日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1個月和1年,作案工具氣手槍予以沒收?!∪A商報(記者 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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