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訊
23日,北京市發改委等部門正式發布了《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通過降低準入條件、簡化建設手續、明確收費標準、給予財政補貼等多種措施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用充電樁建設。預計明年北京將建成公用充電樁5000根,使得公用充電樁達到1萬根,有助于緩解電動汽車車主的“里程焦慮”。
據北京日報12月24日消息,北京市發改委高技術產業處副處長林曉鋒介紹,新出臺的投資建設管理辦法從多角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用充電樁建設:首先,為了鼓勵各類社會資源參與北京市充電設施建設,按照“寬進嚴管”的原則,經與市工商等有關部門溝通,對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及運營主體不做市場準入限制,也就是說,任何企業都可以投資建設公用充電設施。
其次,按照“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要求,結合國家相關政策精神,簡化充電設施建設審批,只對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核準,其他在原有停車場建設的充電樁群及可移動小型充換電設施等只需到建設地的區發改委備案。對于區發改委備案,僅需提供停車場或充電服務場站等產權單位的同意證明文件即可。
第三,明確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以收取充電服務費,按照規定,每度電的服務費上限標準為當日北京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的15%,以12月23日5.67元/升的價格計算,充電服務費收費上限為0.85元/度,經了解,目前多數企業按照0.8元/度的標準收取。
此外,社會資本投資公用充電設施建設最高可獲得項目總投資30%的市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