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臺州12月17日電(記者 謝盼盼 通訊員 應雨軒)去年,浙江臺州玉環大麥嶼街道發生一起火災,燒毀了電動車、房子等物品,造成二人死亡,而該事故的起因則是電動車電瓶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蔓延成災。記者17日從臺州玉環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劉某,現年39歲,家住玉環大麥嶼街道。劉某家的房子是一幢6層樓的立地棟,一樓的店面是劉某用來經營電動車行,日常的業務是電動車銷售、舊車回收以及電動車維修等。房子其他樓層除住了劉某家人、車行員工以外,還另外租給了萬某一家,而房子的后面則是一鐵棚。
2014年9月22日,事發當晚正值臺風登陸雨水天氣,大風大雨。劉某明知系臺風登陸雨水天氣,家中的一樓鐵棚系半露天,無隔絕雨水的功能,雨水淋到電瓶上可能引起電瓶進水短路,進而引發火災的情況下,仍在鐵棚下堆放大量廢舊電動車(電動車車身系塑料部件,屬易燃物品)及電瓶。
次日凌晨2點,劉某家中鐵棚下率先起火,后火勢蔓延到樓上及隔壁廠房,造成劉某家中三樓住戶萬某母子死亡,樓房及房內物品被燒和隔壁廠房被燒毀的后果,后火勢于凌晨5點被接警而至的消防人員撲滅。
后經火災事故認定,起火部位為劉某家中違章搭建的鐵棚內,起火點系鐵棚內距離西墻0.7米,距離北墻1.8米的電動車附近,起火原因系電動車電瓶故障引燃周邊可燃物蔓延成災。經鑒定,萬某母子兩人的死亡原因系一氧化碳中毒。2014年9月23日5點,劉某在火災現場被抓獲。案發后,劉某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56萬元并達成和解協議,被害人家屬表示諒解。
劉某家中鐵棚是用來放舊車、拆卸下來的零件,舊電瓶之類。“鐵棚里都是廢品,進水了也沒關系。再說,十幾年來打臺風我都這么過來的,所以就沒有采取措施了。”據劉某交待,由于自家地勢相對較低洼,下雨天的時候,鐵棚內都是濕漉漉的。而劉某自己本身也是知道雨淋到電瓶上會導致電瓶短路著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致二人死亡,危害公共安全,情節較輕,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被告人劉某當庭自愿認罪,有賠償情節,并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完)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