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周超)今天上午,記者從市安監局獲悉,本市出臺《加油加氣站非油品設施安全設置管理要求》,對加油加氣站內建/構筑物、電氣設施等非油品設施的安全設置提出要求。要求規定,加油加氣站區內距離入口和出口邊線2m處應分別設置反光減速帶。
據市安監局介紹,本市現有加油站1000余座,從前期調研情況看,目前各加油站的非油品設施設置標準參差不齊,部分加油站非油品設施設置不規范。如:聲光報警器位置設置不合理、進出口未設置減速帶、代銷商品擺放混亂等。
市安監局表示,《加油加氣站非油品設施安全設置管理要求》的制定,目的在于通過對相關標準的規范和統一,改善加油加氣站安全運營水平,標準的推行將進一步規范加油站整體形象,消除安全隱患,解決本市加油加氣站內由于建/構筑物、電氣設施等非油品設施的設置不規范,而帶來運營管理潛在威脅的問題。
《加油加氣站非油品設施安全設置管理要求》規定,商品和貨架不應設置于爆炸危險區內,減少了站區內發生爆炸、碰撞等安全事故的幾率。規定站房及其他房屋出入口與行車道交叉處,應設置臺階,且臺階的寬度應大于出口門扇的開啟寬度,以降低車輛碰撞事故發生的幾率。
《要求》還規定,與加油加氣業務無關的經營性物品,應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外及汽車通道外,并應在其周邊地面上標識安全線。站區內距離入口和出口邊線2m處應分別設置反光減速帶,以減速帶中心做視點的120°范圍內不應設有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障礙物。
此外,建筑物的出口與汽車通道緊鄰時,應在出口外設置防滑臺階。臺階踏步的高度不應小于0.1m,不宜大于0.15m,臺階的寬度應大于出口門扇的開啟寬度,且不應小于0.6m。建筑物落地玻璃門、落地玻璃窗,應在視線高度范圍內設置醒目的碰撞警示標識。變配電間的配電盤操作位地面應鋪設絕緣墊。
另外,油罐高液位聲光報警裝置,應設置在卸油現場操作人員能夠聽到或看到的地方和有人值守的房間內。加油加氣站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圖像顯示器應設置在有人值守的房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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