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網站公布的《匯智光華(北京)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系統公監函〔2021〕045號)顯示,經查明,匯智光華(北京)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智光華”,831292)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匯智光華子公司上海匯智聚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匯智聚源”)與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二號航站區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白云機場”)因項目經營合作合同糾紛,白云機場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2019年10月23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受理該案件。該案件涉案金額合計4038.69萬元,占掛牌公司2018年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70.60%,屬于對掛牌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訴訟,2021年2月10日,匯智光華補充披露了上述訴訟事項。
匯智光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全國股轉公司判定,時任董事長林永超、時任董事會秘書陸玉剛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未能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第三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6.1條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公司監管一部決定對匯智光華(北京)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對林永超、陸玉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匯智光華成立于2005年9月5日,注冊資本4189.14萬人民幣,胡圣云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19.03%。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新三板掛牌,主辦券商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公司與海通證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2015年9月11日,公司與太平洋證券前述持續督導協議。
公司2020年半年報顯示,董事長林永超已因經營管理需要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