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云南省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結合本地實際,全面落實國有資產減租政策,切實緩解承租國有經營性房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困難。
尋甸縣規定,實施主體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承租方免收11個月房租;承租方已經提前支付租金的可順延11個月租期,或者協商退回應減免租金,實施期限內順延租期不足11個月的按實際月份順延。實施主體前期已自行出臺減免標準的,應做好政策銜接工作,由實施主體和承租方在原租賃合同基礎上自行商定。間接承租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自有經營性房產的,若轉租方、承租方均為中小企業,實施主體應督促轉租方將減免的租金讓給實際承租方。截至目前,已減免國有經營性房租542.74萬元,146戶民營及個體工商戶受益。
(任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