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向世界莊重宣示提前碳排放達峰、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時間節點,體現出國際責任、大國擔當,也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
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中國首次明確實現碳中和的時間點,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氣候雄心峰會上,中國進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應該說,如此大的雄心,體現出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決心和信心。
碳排放達峰和碳中和的承諾,從根本上講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減少乃至中止化石能源消費,不僅可以推進二氧化碳的凈零排放,更為重要的是消除了大氣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化石能源行業的就業,就可以被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就業所替代,而且更安全清潔。
需要指出的是,森林碳匯雖然具有固碳效應,可以在一定時間范圍內“中和”一部分碳排放,但森林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形成干物質;通過燃燒腐爛,將干物質中固定的二氧化碳又釋放到大氣。因此從生命周期或長時間尺度看,森林是嚴格意義上的“碳中性”。所以,不要寄希望于植樹造林就可以中和二氧化碳。
此外,實現碳排放達峰,是走向碳中和的第一步和關鍵一步,但并不是碳排放峰值越高發展空間越大。碳中和剛性表明,峰值越高,碳排放清零越困難。如果早轉型,實現削峰發展,將更加有利于走向凈零碳。 (本報記者 喬金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