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空心村”治理是我國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面臨的一件大事。“空心村”村舊人稀、房屋破敗、人畜混雜等臟亂差現象特別突出,蕭條的同時還存在著嚴重安全隱患,既影響村容村貌,又影響村民的生產生活。
治理好“空心村”,搬遷是基礎,留人是關鍵。要實實在在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不能搞形式主義。采訪中,筆者發現,大青溝鎮結合自身實際,在廣泛尊重民意基礎上,采取了集中安置、聯村并建、就地提升等多種形式,建設集中移民安置小區,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配套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恢復區等建設,使整個搬遷區群眾的生活、生產、生態環境發生了巨變。
“空心村”治理要堅持“挪窮窩”與“換窮業”并舉,讓村民既住上新房子又過上好日子,實現“安居”與“樂業”齊步走。
俗話說得好,“樹挪死,人挪活”。做好搬遷這一基礎工作,各級政府應該多站在村民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不僅要重視他們想改善居住環境的現實需求,也要從維護其利益的角度加以引導,不能強制搬遷。
當然,要確保搬遷后的安置區不變成新的“空心村”,大力發展產業經濟必不可少。畢竟,產業是留住村民的原動力,也是確保脫貧不返貧的重要途徑。只有產業發展了、興旺了,村民才能安心在家門口掙錢,農村才能繁榮富裕。
總之,開展農村“空心村”治理,政策得當才能得到群眾擁護。開展得越早,群眾得利越早;開展得越好,群眾得利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