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根治霧霾并不難,無論政府還是民間,首先對于霧霾的起源與治理,要有三點基本認識:
第一:霧霾是工業化初期的必然產物;
第二:治理霧霾只需要斬斷源頭;
第三:治理霧霾必然會傷及一些人的利益。
從工業化、產業化角度來審視:
不管歷史上較早步入工業化進程的英國、美國、德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還是欠發達的墨西哥、伊朗、蒙古國等發展中國家,都曾經深深陷入嚴重的霧霾侵擾。從本質上會說,霧霾顯然不僅是一種自然現象,更是一種人類貪婪欲望下的一種惡果、是一場人禍災難,或者說是大自然對人類過激的經濟活動的一種報復。而一個地域頻頻受到嚴重霧霾的侵襲,則說明這個地域的產業經濟發展,已經達到了的極限,這早已經人類工業化的歷史所證明。
人類進入工業化的初期,初級水平的技術應用首先要消滅的是“短缺經濟”,快速興起的也必然是發展層次較低、環境污染的程度大的粗放的產業活動。從原材料開采、到產品運輸及加工,再到大規模的應用,每個環節都會釋放霧霾元素。按理說,“短缺經濟”被消滅之后,經濟發展理應降低到“優化結構、漸進升級”的發轉型,可是,由于工業化初期已經形成的利益結構、利益驅動慣性,導致GDP不斷升高,綜合性環境污染加劇,自然生態系統遭到破壞。霧霾,就是這樣形成并日益加劇的。在這種情形下,惟有強行實施“殘酷”的法律制裁和痛苦的產業轉型升級,才能逐漸恢復大自然自身的生態機能。而這個過程,至少需要二三十年。那么,中國治理霧霾需要多久呢?在我看來,如果玩狠的,三五年就有明顯收效;如果從目前這種不切實際的思路和柔軟溺弱辦法來說,至少需要半個世紀。
有以下幾個問題,中國精英階層應當首先搞明白:
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工業化初期的霧霾,產生于完全的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條件下,政府一旦開始強行實施殘酷嚴厲的治理舉措、強行給GDP縮水,犧牲的是民間初級產業及私人資本的收益,政府不會有太大的痛苦;但中國工業化的進程,是在行政權力主導下的資源配置機制下發展起來的,工業化是國有經濟與民營經濟的混合形態。在這種格局下,采取過激的舉措,受傷害的也包括國有企業及地方財政收入,特別是地方政府和地方企業的利益會受到極大傷害,而更令人糾結的是,這些地方企業“養活著”弱勢群體。這種情形下,真心實意治理污染的只有國家環保局,而很多地方環保部門只能選擇性執法。因此,單靠一個國家級的環保部門,人員再增加十倍,累死幾茬,也很難把一個十幾億人口的污染問題解決好。
中國改革開放三四十年,最大的成功是消滅了“短缺經濟”,這顯然是初級水準的工業化的“功勞”;但是最大的敗筆是:消滅短缺經濟后,沒有及時基于優化產業結構而優化資源配置。而這一背后的一大致命弱點是:分配結構和分配機制的扭曲,導致國民經濟被大大小小的、自上而下的、形形色色的既得利益集團所綁架。也就是說,改革開放成果的扭曲分享,直接導致產業結構升級受阻。
在這種情形下,政府有兩大擔憂:一旦強勢治理環境,淘汰落后產能,沒有公平分享到改革成果的欠發達地區、弱勢群體首先受不了,必然對中央的決策產生很大的反彈力;二是地方政府的難處多多,而且地方人際利益關系縱橫交織,誰也不愿真心實意斷別人的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