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自今日起,安徽省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合肥市是試點城市之一。12月1日起,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將在長三角全域范圍內全面實現。
長三角區域試點這一政策的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鹽城市,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臺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黃山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滬蘇浙皖戶籍人口,可在上述城市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業務辦理窗口辦理此項業務。此舉將為長三角區域內戶籍居民在異地工作、學習、生活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值得提醒的是,年滿16周歲的在申領時,申請人本人交驗《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在申領時,監護人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還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
今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將在長三角全域范圍內全面實現。此前,我省已實現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全省通辦”,在我省1400多個居民身份證辦理點均可無差別辦理此項業務。
(記者 周勇 通訊員 皖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