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25日訊 (記者 王嘉浩) 日前,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00077.SH)發布公告稱,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未及時、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諾實施股份回購計劃的風險信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2021年1月22日,宋都股份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稱計劃于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3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6億元。
2022年1月22日,宋都股份發布《關于未能按期完成回購暨終止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在回購期限內累計回購股份262.50萬股,回購金額799.98萬元。公司實際回購金額僅占公司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6.15%,未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對其予以變更或豁免,與回購計劃存在重大差異,未及時、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諾實施股份回購計劃的風險信息。
宋都股份及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裁俞建午、董秘鄭羲亮對上述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誠信檔案。
宋都股份對此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浙江證監局《決定書》中指出的問題,并將認真吸取教訓,組織相關人員加強對上市公司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不斷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持續的發展。
今年1月20日,宋都股份預告2021年業績,預計去年歸母凈利潤為虧損3—4億元,同比大幅下滑185%—214%。其虧損的主要原因為自持租賃房產計提減值以及合作項目交付減少導致投資收益同比減少。
資料顯示,宋都股份的主營業務為房地產業,占營收比例為:97.1%。